【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5356号】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河南平顶山市 发布日期:2025-11-28

【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5356号】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平顶山市 采购单位 郏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公资建2025356号】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一、二标段】
 
 
 
 
 
 
 
 
 
 
招  
标   人:郏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服务要求...........................................................................................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5356号】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5-43
2、项目名称: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2025356号-1
第一标段
1300000.00
1300000.00
2
平公资建2025356号-2
第二标段
1300000.00
1300000.00
3
平公资建2025356号-3
第三标段
500000.00
500000.00
4
平公资建2025356号-4
第四标段
490000.00
490000.00
5
平公资建2025356号-5
第五标段
380000.00
3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期5万亩:位于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二期5万亩:位于茨芭镇、薛店镇。招标主要包含:项目设计、地形勘测、机井物探、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水资源论证。
5.2、建设地点:郏县;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二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茨芭镇、薛店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三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新建机井物探服务;
第四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服务;
第五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水资源论证服务;
5.5、服务周期:
第一、二、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其他技术服务及伴随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第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实施前耕地质量评价结果;项目竣工前30日完成实施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提交;
第五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第四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第五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6、监督单位:郏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55E
联系电话:0375-519616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2号楼1单元9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交易主体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2号楼1单元9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郏县
1.1.6
项目概况
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期5万亩:位于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二期5万亩:位于茨芭镇、薛店镇。招标主要包含:项目设计、地形勘测、机井物探、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水资源论证。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二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茨芭镇、薛店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1.3.2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其他技术服务及伴随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投标须知正文
1.9.1
踏勘现场
þ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þ不召开
1.12.2
偏差
þ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变更(澄清)公告》形式
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的澄清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变更(澄清)公告》形式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的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4
最高投标限价
þ有,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1300000.00元;
第二标段:¥1300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二标段:壹万圆整(¥:1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
4.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4.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缴纳。
4.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电子保函: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履约担保
不收取
文件费
不收取
质量保证金
不收取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þ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þ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签字盖章的内容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及法人电子签章);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地方,如授权委托书等内容,可将盖章或签字的扫描件上传即可。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
4.2.1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þ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5.2
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经济、技术类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6.3.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及定标方式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10名,具体如下。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10(含)家,将综合得分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含)-10(不含)家,将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þ否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9.1
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相应事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付款方式
完成设计任务、交付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市级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省级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不足10000元按照10000元收取)。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10.3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4
促进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A、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在原报价基础上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H、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5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一、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候选人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四、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
10.6
合同签订方式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要求,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2日内完成合同备案工作。具体方法如下: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详见“平顶山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关平顶山市财政局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实施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
10.7
矛盾文件解释办法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9
解释权
本竞争性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要求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澄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变更(澄清)公告》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以《变更(澄清)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将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部分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变更(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费用收取情况
(1)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文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有关证书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字)处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并确认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4 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已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唱标;
(6)公布招标控制价;
(7)开标结束。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
(1)代理机构开标: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主持人点击开标;
(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的,不予受理。
(3)全部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5.5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人工方式进行。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6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确定有效投标人,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具体数量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
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服务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方法
票决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二标段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用承诺书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性评审标准
招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A):15分 技术部分(B):55分 综合部分(C):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之间(含95%、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的98%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0.5+评标报价×0.5
其中:评标报价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
(1)
投标报价(15分)
投标报价得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1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于1%在满分1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折扣。
1.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时符合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条件的,只享受一次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2.4(2)
技术部分(55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指导思想(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指导思想的描述,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强的,得10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较强的,得8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一般的,得5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对设计提交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的描述,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安全、切实可行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8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可行性程度差2分;未提供不得分
3、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10分)
设计周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周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设计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10分;设计周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周期保证措施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8分;设计周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周期保证措施一般,设计进度计划一般的,得5分;进度保证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可行性程度差2分;未提供不得分
4、设计安全保证、成果保密等措施(10分)
设计安全保证、成果保密等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强的,得10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较强的,得8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一般的,得5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5、合理化建议(8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承诺在本工程设计及实施过程中,为了设计优化的需要,负责完善、优化设计方案等进行打分。
合理化建议全面、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合理化建议较全面、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6、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7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强的,得7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一般的,得5分;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2.4
(3)
综合部分(30分)
业绩(10分)
(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3分,本项目最高计9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目最高计1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指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
②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
拟投入人员(12分)
拟投入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每有一人加3分,共12分。
服务承诺及后期服务保证体系(8分)
①足够的经济、技术实力,承诺自行协调周边关系,及早提交设计成果(0-3分)
②承诺能够严格执行各种专业规范,积极配合方案的各项修改,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出具设计成果、全面配合招标人的服务承诺。(0-2分)
③承诺后期施工时的技术交底和相关配合(0-3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10名,具体如下。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10(含)家,将综合得分前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含)-10(不含)家,将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综合部分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会议流程及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人,并出具定标书面报告。
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2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签章)。评标报告应当包括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需明确记录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3.5.3.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3.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办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5.3.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
3.5.3.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6.补充条款:无
二、定标办法
一、定标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2.《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3.本项目招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不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5.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二、定标原则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三、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四、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五、核查
定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履约能力;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新增定标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六、考察或质询
本项目定标核查阶段不再进行考察或质询。
七、定标会议
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后,组织召开定标会议,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定标因素可参考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团队能力和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八、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九、中标结果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新定标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
(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或质询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
2.工程地点:   郏县               

3.建筑面积:                    
 
4.建筑功能:     
、       、        等。
5.投资估算:约 
1300000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第一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二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茨芭镇、薛店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服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服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成交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二标段:为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茨芭镇、薛店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二、设计要求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
《机井工程技术标准》(GB/T50625-2023);
《机井井管标准》(SL154-201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
《输水用涂塑软管》(JB/T 8512-2014);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51224-201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泵站设计标准》(GB 50265-2022);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 328-2005);
《井用潜水泵》(GB/T 2816-201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17-2013);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958-2020);
本项目设计除遵守上述规范标准外,还应遵守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等。
以上技术标准和编制依据如遇国家颁行新标准的,应依具体项目实施时国家颁行的最新技术标准及编制依据提供技术服务,满足具体项目合法合规实施。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其他技术服务及伴随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四、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时,双方自行协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目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部分
七、综合部分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服务周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工作,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         (小写)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元 
服务周期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备注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基本户账号信息或基本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资料
 
 
 
 
 
 
六、技术部分
 
 
七、综合部分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企业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企业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如是)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投标内容汇总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
投标报价:                

质量:                  ;
工期(服务周期):               

保修期: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授权委托人:              
;手机:             
 ;             
项目部组成人员:                                                 

投标业绩(如有): 1.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网址全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2、……………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不作为评标依据,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等复印件(单项填写内容如不涉及请填写“无”或“/”)。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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