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5-11-27

【招标公告】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淅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淅发改审批〔2024〕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411326-04-02-642028。招标人为淅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775001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主要对淅川县7个粮食储备库的基础设施改造和绿色仓储提升,总占地面积91266.71㎡,粮仓总建筑面积 45152.23 ㎡,总库容22.79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屋面更新约 49667.45㎡,更新粮库专用门窗419 樘、通风口269个,配备空调控温系统、气调系统、内环流系统、熏蒸系统及储粮信息化系统等。配套设施提升包含:库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更新(含晾晒场)共30696.82㎡,围墙更新共3316.89m,给排水改造3585.92m,并完善消防等必要基础设施。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项目整体位于淅川县,涉及淅川一六二四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淅川一六四零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淅川一六二五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淅川县韦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粮库、淅川县渠首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粮库、淅川县香花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粮库、淅川县老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粮库等7个粮食储备库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粮食储备库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一六二四、香花、韦集库区智能化及工艺设备采购
三标段:一六二五、渠首、老城库区智能化及工艺设备采购
四标段:一六二五、一六二四、一六四零、韦集库区智能化及工艺设备采购
2.7  计划工期:一标段:365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三标段: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四标段: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8  质量要求:一标段: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三标段:合格;
四标段:合格;
2.9  标段划分:4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  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2.2  第二、三、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2 、2023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件要求及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宛建[2025]5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4.2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9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 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09:00至2025年 12 月 19日9:0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 件 : 操 作 手 册 地 址 ( 下 载 专 区 中 自 行 下 载 )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地 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2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U 盘等。
5.3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19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 30 分钟。
5.6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
CA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
招标人:淅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淅川县人民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28层281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联 系 人:凌先生
地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渠道
1
招标人
(异议受理)
招标人:淅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淅川县人民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行 政 监 督 部门 ( 投 诉 受理)
监督部门: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 114113260060422285
地     址 :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0202212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 ,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 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 提出 ,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  ,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 内 ,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 投诉 ,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 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 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 ,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 10 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 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发布人: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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