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漯河市 发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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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漯河市 采购单位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hnbc-2025-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A包:月营业额的12%(按月结算) B包:相应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的100%;,招标人为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月营业额的12%(按月结算) B包:相应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的1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A 包) ; (002)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B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A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本项3.1规定的 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 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小时,查询页需自带日 期)。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 3.3A包供应商必须有经营超市的经验和良好声誉,并且无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供 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提供承诺,格 式自拟)’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学校超市的经营条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人员健康 证等各种证件,定期审核,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对所经营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 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个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的投标。; (002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目(B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本项3.1规定的 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 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小时,查询页需自带日 期)。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 3.3A包供应商必须有经营超市的经验和良好声誉,并且无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供 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提供承诺,格 式自拟) 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学校超市的经营条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人员健康 证等各种证件,定期审核,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对所经营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 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个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 七、其他 一、项日名称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小卖部服务团队及商品配送服务项· 目 二、项目编号:hnbc-2025-018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A包:月营业额的12%(按月结算) B包:相应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的100%;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 A包:引入人员服务公司,来负责小卖部日常的经营; B包:确定配送公司,负责小卖部的食品及日常用品的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 五章“项目商务条件及技术参数”)。 4.2质量要求:A包: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及管理要求;B包: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质量 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4.3服务期限:3年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响应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本项3.1规定的 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 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小时,查询页需自带日 期)。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澉仅销 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 3.3A包供应商必须有经营超市的经验和良好声誉,并且无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供 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提供承诺,格 式自拟) 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学校超市的经营条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人员健康 证等各种证件,定期审核,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对所经营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 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个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宝诚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 7.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 信息采集表》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 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 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8.2递交地点: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 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 09日09时00分。 9.2开启地点: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1223)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漯河市解放路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工商联大厦122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漯河市解放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工商联大厦122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Q (签名 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乞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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