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人大政协安装电动感应门项目询价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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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许昌市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人大政协安装电动感应门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人大政协安装电动感应门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为:伍万伍仟元整(¥:***.00)。
(三)项目内容:
1.定制加工并安装不锈钢门框(白拉丝1.0毫米)44平方米;
2.安装10毫米钢化玻璃44平方米;
3.钢架焊接(2毫米厚热镀锌方钢焊接)44平方米;
4.安装调试安全光线设备(门扇防夹设备)2套;
5.安装调试海参崴人脸识别一体机2套;
6.安装调试斯纳昂静音机组设备2套;
7.上述项目质保期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程维修、门窗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知
(一)本次询价为综合报价,应是文件确定的询价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组织报价供应商统一现场踏勘答疑如下: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0374-2961126。报价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未进行踏勘现场,参与报价的视为对本询价文件完全理解,并自愿遵照执行。届时,不得以资料不全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验收要求:满足国家有关主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满足行业或部门标准。
(四)报价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内容(详见附件)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供应商承担维修期间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期: 15日历天。
四、报价文件编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附件1-3(需逐页加盖公章)。
3.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报价文件需以A4纸大小装订,一式3份,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之前,逾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2.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8112室。
六、询价程序
1.询价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
2.询价方式: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3.参加询价人员由采购单位三人以上单数和监督人员一人组成。
4.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予以废止:
4.1报价文件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
4.2报价方营业范围不符合询价项目资质范围要求的;
4.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4.4报价文件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盖章的;
4.5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
4.6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
5.废止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由采购单位存档。
6.询价结束后,我中心将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七、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束后2日内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以询价文件为依据,不得擅自更改询价文件需求。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在符合条件的剩余供应商中,按照询价报告排名顺序顺延选取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并重新发放成交通知书。
九、验收及支付方式
项目完工后,由采购单位业务科(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
采购单位: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委托书.wps
附件2:承诺书.wps
附件3:报价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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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人大政协安装电动感应门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为:伍万伍仟元整(¥:***.00)。
(三)项目内容:
1.定制加工并安装不锈钢门框(白拉丝1.0毫米)44平方米;
2.安装10毫米钢化玻璃44平方米;
3.钢架焊接(2毫米厚热镀锌方钢焊接)44平方米;
4.安装调试安全光线设备(门扇防夹设备)2套;
5.安装调试海参崴人脸识别一体机2套;
6.安装调试斯纳昂静音机组设备2套;
7.上述项目质保期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程维修、门窗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知
(一)本次询价为综合报价,应是文件确定的询价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组织报价供应商统一现场踏勘答疑如下: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0374-2961126。报价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未进行踏勘现场,参与报价的视为对本询价文件完全理解,并自愿遵照执行。届时,不得以资料不全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验收要求:满足国家有关主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满足行业或部门标准。
(四)报价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内容(详见附件)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供应商承担维修期间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期: 15日历天。
四、报价文件编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附件1-3(需逐页加盖公章)。
3.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报价文件需以A4纸大小装订,一式3份,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之前,逾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2.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8112室。
六、询价程序
1.询价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
2.询价方式: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3.参加询价人员由采购单位三人以上单数和监督人员一人组成。
4.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予以废止:
4.1报价文件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
4.2报价方营业范围不符合询价项目资质范围要求的;
4.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4.4报价文件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盖章的;
4.5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
4.6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
5.废止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由采购单位存档。
6.询价结束后,我中心将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七、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束后2日内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以询价文件为依据,不得擅自更改询价文件需求。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在符合条件的剩余供应商中,按照询价报告排名顺序顺延选取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并重新发放成交通知书。
九、验收及支付方式
项目完工后,由采购单位业务科(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
采购单位: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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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承诺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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