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限界检测仪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AZWGWJXJ-2025-018]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限界检测仪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AZWGWJXJ-2025-018]: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阳综合段限界检测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安阳综合段限界检测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ZWGWJXJ-2025-018
(三)项目内容: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隧道限界检测仪 | | 台 | 2 | 技术参数见技术规格书 |
| 数字式站台限界测量仪 | | 台 | 2 | 技术参数见技术规格书 |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2.报价人信誉良好,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采购物资的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授权厂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安阳综合段;结算单位:安阳综合段
2.本次询价为单批次询价,中标方按照中标价格执行。
3.交货地点:安阳综合段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送达,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由中标方负担。
5.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银行转帐付款,
6. 如报价人提供虚假资质,将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7. 报价人需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在国家铁路集团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8.设备出现问题时,48小时以内完成相应及故障解决。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物资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09:00分
2.报价人提交以下资料:提交报价单原件(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到货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上述证明材料,所有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⑴询价单位。⑵询价项目名称。⑶项目编号及标段。⑷报价企业名称和地址。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文件,报价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本次报价无需报价人出场,报价文件按照地址邮寄。
3.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4.在报价资料中,如某种产品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成交。
5.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6.未按交货时间供货、验收或抽检不合格及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询价方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误工等方面的损失,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询价方经济损失,按供应商管理办法上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考核。
7.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五、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北仓街47号安阳综合段
邮寄电话:***邮编:455000
六、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安阳综合段物资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我们对成交产品实行抽检制度,如果发现实物与成交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不符,将按照《郑州铁路局安阳综合段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安综段物2025(32)号]进行评价、处理,并中止合同。
6.报价人提供虚假资料(授权书、检验报告、业绩证明、产品质保书、出厂铭牌等)的,一经发现,将按铁物资(2024)133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处理。
安阳综合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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