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5331号】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河南平顶山市 发布日期:2025-11-12

【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5331号】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平顶山市 采购单位 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公资建2025331号】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JP2025-016
 
 
 
  
 
招 标 人: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项目需求................................................................................... 30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5331号】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8-410411-04-05-271640)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 HNJP2025-016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
    2.4项目总投资:约4740.7059万元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9处,位置分别为:1、湛河区湛南路东段南侧:2、湛河区轻工路湛河区人民医院南门两侧:3、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北门口两侧停车场:4、湛河区和顺路东沿拐角沁园小学东南侧;5、湛河区黄河路千田新开元南门斜对面;6、稻香路南段姚孟办事处北侧停车场;7、湛河区平桐路陶寨村段路东;8、湛河区黄河路永安救援队路口;9、湛河区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西北角亚兴科技楼院内。主要内容为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380 个(普通车位 207 个,充电车位 173 个),配套铺装硬化 23200 ㎡,雨棚4710 ㎡,光伏板 4000 ㎡,配套充电设备 33 套,电力设备 9 套,智慧停车充电系统 9 套,配套储能设备 4 套,车辆检测车间、客休区、服务间、公厕等服务设施 2 处合计 1400 ㎡。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图纸的评审和审查须中标人负责。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项目有关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工作。
2.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各项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分支机构投标时,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2 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①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8 年以上,担任过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5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查询页面)。
3.7提供企业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可自行选择。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6、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二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查询页面)。
3.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 11  月12 日00时00分整至2025年
12   月   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 2025 年  12   月
0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 年  12  月
0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本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306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5  年 11  月  11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306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湛河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图纸的评审和审查须中标人负责。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1.3.2
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各项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02  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50000.00元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分前;
三、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时间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6、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递交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纸质联合体协议书应先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签字盖章后扫描粘贴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再由牵头方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 1 人。
注: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1
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2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企业自2022年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或竣)工证书。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最高限价为***.00元,其中工程费用:46071000.00 元,设计费用:875349.00元。
1、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875349.00元;投标人设计费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施工费报价采用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100%;
施工费用=(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注:各标段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7监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9 合同实质性承诺
 
一、工程竣工结算
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用)×(投报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取费费率)+不可竞争费;
若中标人最后实际决算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则按照招标控制价计算,乘以中标人中标费率作为结算依据;若中标人实际决算价格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则按照中标人实际决算价格计算,乘以中标人中标费率作为结算依据。
(中标人需承担本项目的全部风险,不得因任何理由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减
少工程实施内容或降低工程质量)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注:不可竞争费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二、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伍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4、 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7、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注意对原有市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不损坏原有市政设施,必要的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超出正常损坏范围内的修复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8、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9、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0、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1、 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交于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13、中标后,中标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此保障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此保障金保函交于相关部门集中保管。注:最终以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约定执行。
1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编号 DBJ41/T141-2024)、及国家、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配备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15、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默认为完全响应。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其他
说明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收费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实质性承诺
(5)投标保证金;
(6)设计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确认。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开标后,投标人如有异议,须按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2.3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55分
综合标:10分
商务标:3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
(A为招标控制价,B为评标基准价,
B=A×50% + C×50%
施工:
有效报价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含95%,100%)之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报价低于控制价的95%时,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但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分。当全部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时,评标基准价按招标控制价的95%计算。
(1)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C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C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设计:
有效报价的确定:C为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
设计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施工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公式:偏差=投标人投标费率-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
2.2.4
(1)
技术标55分
1 设计方案得分(6-20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方案优劣和深度,评标委员会在6-20分间赋分。
(1)设计综合评价:基础资料搜集详实,能够达到一定设计深度,内容详细。(1~4分)
(2)设计原则: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善、布局紧凑、造价合理。(1~3分)
(3)设计思路:本项目的设计理念及概念性思路,用图片和文字表述。(1~3分)
(4)设计质量:设计的质量及设计进度等的保证措施,施工期间后续设计服务的保证措施。(1~3分)
(5)设计进度: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针对性。(1~3分)
(6)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措施: 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有效措施。(1~4分)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5-35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打分项,评标委员会在5-35分间赋分。
(1)总体目标明确、准确、可行性高;(0.5~3分)
(2)项目管理体系和机构完整,组织协调措施有力;(0.5~3分)
(3)质量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4)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6)工程造价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4分)
(7)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8) 资源配备计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0.5~3分)
(9)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建议合理;(0.5~3分)
(10) 风险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4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2.2.4(2)
综合标10分
履职尽责承诺(5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5分,缺项不得分。)
服务承诺(5分)
1、 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 且措施合理可行的其他实质性承诺的得0-3 分。
2、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发生质量事故承诺书和安全事故承诺书,每有一个承诺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以上缺项时按 0 分计。
2.2.4(3)
商务标35分
设计投标报价(10 分)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 得基本分 7 分。每高出评标基准价 1%,在7
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 7 分基础上加 0.5 分,最多加3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6%以上(不含 6%) 时,每再低 1% 在满分10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偏差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投标报价(25 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分的基础上加 1分,最多加 5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不含 5%)时,每再低 1%范围内在满分 25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偏差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说明: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平顶山湛顺充电桩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9处,位置分别为:1、湛河区湛南路东段南侧:2、湛河区轻工路湛河区人民医院南门两侧:3、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北门口两侧停车场:4、湛河区和顺路东沿拐角沁园小学东南侧;5、湛河区黄河路千田新开元南门斜对面;6、稻香路南段姚孟办事处北侧停车场;7、湛河区平桐路陶寨村段路东;8、湛河区黄河路永安救援队路口;9、湛河区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西北角亚兴科技楼院内。主要内容为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380 个(普通车位 207 个,充电车位 173 个),配套铺装硬化 23200 ㎡,雨棚4710 ㎡,光伏板 4000 ㎡,配套充电设备 33 套,电力设备 9 套,智慧停车充电系统 9 套,配套储能设备 4 套,车辆检测车间、客休区、服务间、公厕等服务设施 2 处合计 1400 ㎡。。
项目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
二、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图纸的评审和审查须中标人负责。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三、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各项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施工费:经第三方审定最终结算价的的大写 百分之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设计质量到         ,施工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7.其他补充说明在“ 十、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
报价
设计费
大写:                                            
小写:   
             元
施工综合投标费率(%)
大写:                        
小写:     
%
质量
 
工期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  名
级 别
编 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其他优惠说明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含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实质性承诺
(对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0.9 合同实质性承诺中一、二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图片)
 
 
 
 
 
六、设计方案七、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承诺书
 
(格式自拟)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序号
工程名称
1
 
2
 
3
 
4
 
5
 
……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且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验收日期
 
发包方负责人及电话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十、 其他材料
1、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3、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项目组成人员及业绩明细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投报总报价:          ;
质量:               

工期:               

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项目部组成人员:                                      

业绩1: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单:              ;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业绩2:……..
 
以上应写明投标人资格、加分涉及所有业绩名称;
说明:项目组成人员及业绩所列内容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及业绩的复印件。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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