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三门峡市
发布日期:2025-10-21
【招标公告】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三门峡市 |
采购单位 |
卢氏县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HCYZ-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中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七、其他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卢氏县中医院委托,就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
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项目编号:HCYZ-2025012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元。
1.5、采购内容:采购维保范围:电子影像处理机(EPK-i5000),肠镜(EC-3890FK,)
胃镜(EC34-i10TM、EG-2770K)。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维保服务年限:3年。
1.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或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磋商结束前,
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
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须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发送电子邮件
3.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项目的基本情况表(按备注内容,格式自拟)
备注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上述3.3要求的材料扫描件以及报名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
表包括:拟投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54505015@qq.com)。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要求且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
供应商电子信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 间:2025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
<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路与莘源路交叉口
联系人:莫向阳
电话:13903987363
采购人:卢氏县中医院
地址:卢氏县城兴贤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翔路29号科创中心B区C3区3层D083
号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中医院
地 址:卢氏县城兴贤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翔路29号科创中心B区C3区3层D08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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