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三门峡市 发布日期:2025-10-21

【招标公告】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三门峡市 采购单位 卢氏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HCYZ-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中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七、其他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卢氏县中医院委托,就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 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内镜检查中心电子影像处理机及胃镜、肠镜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项目编号:HCYZ-2025012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元。 1.5、采购内容:采购维保范围:电子影像处理机(EPK-i5000),肠镜(EC-3890FK,) 胃镜(EC34-i10TM、EG-2770K)。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维保服务年限:3年。 1.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或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磋商结束前, 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 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须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发送电子邮件 3.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项目的基本情况表(按备注内容,格式自拟) 备注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上述3.3要求的材料扫描件以及报名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 表包括:拟投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54505015@qq.com)。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要求且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 供应商电子信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 间:2025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卢氏县琳瑞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 <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路与莘源路交叉口 联系人:莫向阳 电话:13903987363 采购人:卢氏县中医院 地址:卢氏县城兴贤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翔路29号科创中心B区C3区3层D083 号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中医院 地 址:卢氏县城兴贤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翔路29号科创中心B区C3区3层D08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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