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扶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扶沟县原力神地块文物勘探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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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周口市 | 采购单位 | 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扶沟县原力神地块文物勘探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 1.项目名称:扶沟县原力神地块文物勘探项目 |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周政办[2022]66号)和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的通知》(周文广旅[2025]122号)文件要求,“对未按程序开展考古前置的地块,不得出让建设”,“标准按4元/平方米执行”,现需对已收回的原力神机械254781.95平方米(382.17亩)土地在供应前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该项目符合河南省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文物保[2014]1号文件规定:从事文物勘探的单位须经省文物局批准取得文物勘探资质后,方可开展文物勘探工作。第七条:文物勘探单位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周口市辖区内只有周口市文物勘探队取得了省文物局批准的文物勘探资质且按照文物保护辖区管理的原则,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1.名称:周口市文物勘探队 | ||||||||||||||||
| 2.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 |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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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期限 | ||||||||||||||||
| 2025年09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 2025年09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 |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宏昌大道中段北侧路北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 名称:无 | ||||||||||||||||
| 地址:无 | ||||||||||||||||
| 联系人:无 | ||||||||||||||||
| 联系方式:无 |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无 | ||||||||||||||||
| 地址:无 | ||||||||||||||||
| 联系人:无 | ||||||||||||||||
| 联系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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