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漯河市
发布日期:2025-09-21
【招标公告】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天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
供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HZB-2025-09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6.803874万元,招标
人为漯河天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
供热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
热工程一标段; (002)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
锦绣淞江供热工程二标段; (003)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
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三标段; (004)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
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
热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
道安装)GB2资质(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
热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
道安装)GB2资质(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
热工程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
管道安装)GB2资质(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
热工程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
管道安装)GB2资质(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9月26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在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携相关证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2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
7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
701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供热工程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
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ZB-2025-0920
项目名称: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
供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元(一标段:468434.23元二标段: 646252.13元三标段:740798.68
元四标段:612553.7元)
最高限价:***.74元(一标段:468434.23元二标段: 646252.13元三标段:740798.68
元四标段:612553.7元)
采购需求: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阳光世纪北苑、鑫地佳园、锦绣淞江
供热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标段: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建业壹号城邦一期供热工程
二标段: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阳光世纪北苑供热工程
三标段: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鑫地佳园供热工程
四标段:漯河市2025年汽改水锦绣淞江供热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
道安装)GB2资质(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携相关证件报名。
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2日0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3.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漯河天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西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天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西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
70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nantaih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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