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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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
|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一标:
中标人: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5万元
二、其他: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
边硬化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定,现就本次
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2.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1谈判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2谈判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
3.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25年9月9日
3.2谈判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S517招投标室
3.3谈判小组名单:赵小雨(组长)、吕瑞玉、齐昂
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乍曲乡龙泉路69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 2025年9月9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3151189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
理。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阳师范学院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anya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
边硬化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定,现就本次谈
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2.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1谈判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2谈判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
3.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25年9月9日
3.2谈判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S517招投标室
3.3谈判小组名单:赵小雨(组长)、吕瑞玉、齐昂
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乍曲乡龙泉路69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25年9月9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3151189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
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阳师范学院的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属于建筑业(建筑
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163 人,营业收入为_2315.634209 万元,资产总额为_2749.678185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让你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 09 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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