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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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南阳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项目名称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一标: 中标人: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5万元 二、其他: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 边硬化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定,现就本次 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2.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1谈判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2谈判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 3.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25年9月9日 3.2谈判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S517招投标室 3.3谈判小组名单:赵小雨(组长)、吕瑞玉、齐昂 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乍曲乡龙泉路69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 2025年9月9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3151189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 理。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阳师范学院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anya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 边硬化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定,现就本次谈 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谈判-2025-021 2.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1谈判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2谈判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 3.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25年9月9日 3.2谈判地点: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S517招投标室 3.3谈判小组名单:赵小雨(组长)、吕瑞玉、齐昂 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乍曲乡龙泉路69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25年9月9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3151189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8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 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阳师范学院的 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阳师范学院12号公寓周边硬化项目(三次)属于建筑业(建筑 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163 人,营业收入为_2315.634209 万元,资产总额为_2749.678185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让你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 09 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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