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信阳市新区和谐农贸市场装饰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信阳市新区和谐农贸市场装饰工程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新区和谐农产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众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新区和谐农贸市场装饰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信阳恒领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招标代理:
招标人:信阳市新区和谐农产品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w【2025】09-02-1;
2、项目名称:信阳市新区和谐农贸市场装饰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信阳恒领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61元
中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阳市新区和谐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南闸口路13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众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18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招标代理:
招标人:信阳市新区和谐农产品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w【2025】09-02-1;
2、项目名称:信阳市新区和谐农贸市场装饰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信阳恒领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61元
中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阳市新区和谐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南闸口路13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众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18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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