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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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嘉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XZB25010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乡市解放路44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的所有内容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丽丽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82194732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张校海、田金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收取。伍仟捌佰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00元
3.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县翟坡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嘉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新村238号49号楼东单元238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5年9月8日
一、项目编号:JXZB25010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乡市解放路44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年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的所有内容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丽丽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82194732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张校海、田金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收取。伍仟捌佰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00元
3.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县翟坡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嘉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新村238号49号楼东单元238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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