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某单位新建场地项目招标公告(2025-JW17-G1002)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2

【招标公告】郑州某单位新建场地项目招标公告(2025-JW17-G10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郑州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郑州某单位新建场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某单位新建场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5-JW17-G1002
2.2工程特征:主要包括新建室外场地、大棚。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室外场地6处,大棚1座;估算价:130.80万元。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确定1家单位中标。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项目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项目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查询单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查询平台打印的个人社保明细网页查询件)。
3.3投标人可设置1个现场项目部。现场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项目管理实际需要配备,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即可。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企业财务状况存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补充。
3.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查询,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上查询,存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④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处于限制期的(提供相应网站平台查询截图并体现查询的具体时间)。
3.7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需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5.2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投标前(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清晰有效可现场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提供2个手机号(或固话);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地址:xlcdxj@163.com。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每日16: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核对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结果,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或电询结果(16: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1: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联系发放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938709600;刘先生,联系方式18339205230)】。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现场踏勘
8.1踏勘时间:8月2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8.2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8.3联系人:周先生
8.4联系方式:17837138666
8.5要求:①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现场踏勘时领取的技术资料、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②建设单位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正、公平、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踏勘中投标人对项目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建设单位在勘察现场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标书时参考,建设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判断和决策负责。④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截图。
9.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电    话:***        
采购服务机构:郑州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123123
监 督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61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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