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平顶山市
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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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JP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7万元,招标人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格式自拟)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
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
的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JP2025-015
2、项目名称: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包一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吸收解吸实训室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格式自拟)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
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 月 19 日至2025年08 月 21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提
供;
4、售价:300 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 08 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
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子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河南质量工程职业
学院》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
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
受理。
2、监督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0375-76655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差耳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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