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LPFZZ-G1050)
【招标公告】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LPFZZ-G1050):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LPFZZ-G1050
2.3工程特征:本单位计划为7#、9#、14#、17#、19#、23#、25#、26#、37#、38#、41#、42#、43#等13栋公寓住房(面积约3.5万平方米)供暖设施进行改造。
2.4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计划为7#、9#、14#、17#、19#、23#、25#、26#、37#、38#、41#、42#、43#等13栋公寓住房(面积约3.5万平方米)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所示全部内容),估算价:***.74元。
2.6计划工期:开工令下达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具有已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承担市政或小区的热力管网改造或新建工程,且工程规模为合同金额不少于570万元或供热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
3.3人员要求:
3.3.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3.3投标单位现场配备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拟配备人员一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周均不少于5天在施工现场,且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同时监理例会、分部工程验收及重要会议,必须在现场;相关人员在竣工验收完成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期间,经建设单位批准,可以离开本项目到其他项目任职,但如建设单位需要,在接到电话通知48小时之内,应无条件返回岗位(提供承诺函)。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3.4.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款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做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4“军事设施建设领域违规企业”中的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每日 00 : 00: 00 至 23 :59 :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5.2 地点:网上申领。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5.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 未被列入本公告3.5.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3.8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3.9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现场配备人员相关要求承诺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4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无需致电)。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大约1-2工作日完成审核,期间无需致电!!!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2045748487@qq.com 。
注: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时,请同步填写附件2投标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Exce1格式),并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现场踏勘
8.1 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 8 月 25 日9:30至10:00
8.2 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8.3 联系人:王助理员
8.4 联系电话:0371-81629357、18043682320
8.5 要求: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 2.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槜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缘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
办公电话:0371-81629357
移动电话:18043682320、 15237330916
项目监督人: 程老师
办公电话:0371-81629124
移动电话: 18211778658
某单位
2025年 8 月 15 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寓区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LPFZZ-G1050
2.3工程特征:本单位计划为7#、9#、14#、17#、19#、23#、25#、26#、37#、38#、41#、42#、43#等13栋公寓住房(面积约3.5万平方米)供暖设施进行改造。
2.4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计划为7#、9#、14#、17#、19#、23#、25#、26#、37#、38#、41#、42#、43#等13栋公寓住房(面积约3.5万平方米)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所示全部内容),估算价:***.74元。
2.6计划工期:开工令下达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具有已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承担市政或小区的热力管网改造或新建工程,且工程规模为合同金额不少于570万元或供热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
3.3人员要求:
3.3.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3.3投标单位现场配备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拟配备人员一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周均不少于5天在施工现场,且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同时监理例会、分部工程验收及重要会议,必须在现场;相关人员在竣工验收完成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期间,经建设单位批准,可以离开本项目到其他项目任职,但如建设单位需要,在接到电话通知48小时之内,应无条件返回岗位(提供承诺函)。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3.4.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款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做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4“军事设施建设领域违规企业”中的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每日 00 : 00: 00 至 23 :59 :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5.2 地点:网上申领。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5.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 未被列入本公告3.5.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3.8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3.9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现场配备人员相关要求承诺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4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无需致电)。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大约1-2工作日完成审核,期间无需致电!!!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2045748487@qq.com 。
注: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时,请同步填写附件2投标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Exce1格式),并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现场踏勘
8.1 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 8 月 25 日9:30至10:00
8.2 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8.3 联系人:王助理员
8.4 联系电话:0371-81629357、18043682320
8.5 要求: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 2.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槜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缘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
办公电话:0371-81629357
移动电话:18043682320、 15237330916
项目监督人: 程老师
办公电话:0371-81629124
移动电话: 18211778658
某单位
2025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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