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商丘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
【2025】年【5】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比文件
3. 响应文件
4. 询比响应
5. 响应文件开启
6. 评审
7. 成交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安装服务,项目预算:3万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最终在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8 月 5 日8时30分至2025年8 月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商丘市南京路与星林路交叉口)。
3.3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如供应商不能到现场购买询比文件的,须将下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li2.ha@chinatelecom.cn。
(1)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可编辑文件(格式详见如下:)
3.4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8月 15 日9:00 。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请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5年5月 15 日9:00递交至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请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快递递交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参与应答的供应商请提前下载安装“天翼云会议”(https://cloudmeeting.189.cn/),采购代理人员将于谈判前30分钟发送“会议ID”和“会议密码”到供应商联系人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5. 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与星林路交叉口
邮 编:476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8037059786@189.cn
7.2异议接收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询比公告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人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年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范围、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 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2)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3) 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启,参加开启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启。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进行当众开启。相关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 成交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无。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2.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具体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应文件封面
二、 响应函
三、 廉洁承诺书
四、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五、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六、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七、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八、 报价表
一、 响应文件封面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草坪种植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年_ __月_ __日
二、 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编号)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比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响应有效期为 120天。】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询比响应,为保证询比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响应;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响应;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比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比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采购人后续询比项目的响应资格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五、 主要服务清单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2. 代理商响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如违反,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 就【(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本单位承诺按照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和责任。
2. 本单位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参与询比的产品以及本单位向贵公司交付的所有项目产品相关成果(合称“项目标的”),本单位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者已从相关权利人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将项目标的交付给贵公司以及贵公司采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项目标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3. 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了项目标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利的一切授权费用。本单位承诺按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向贵公司提供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
4.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含最终客户,下同)采购、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项目标的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赔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继续使用项目标的的部分或全部的,本单位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免费获得使用项目标的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项目标的,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项目标的,或
(3)其他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对项目标的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本单位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本单位就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6.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商标权权利人、专利权权利人、专利申请权权利人,下同)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的约束,贵公司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本单位和/或上述制造商、权利人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7. 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参照签订此类《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并督促上述制造商、权利人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如不涉及需第三方提供本文件,可将落款中签字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删除。]
编制要求:
1. 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七、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评审价格=价款(元,不含增值税);(注:1.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2.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2.总价(元,含增值税)=价款(元,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税率),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不符,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4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4.本项目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最多保留2位小数,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表格式不允许修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
【2025】年【5】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比文件
3. 响应文件
4. 询比响应
5. 响应文件开启
6. 评审
7. 成交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门禁道闸安装服务项目】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安装服务,项目预算:3万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最终在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8 月 5 日8时30分至2025年8 月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商丘市南京路与星林路交叉口)。
3.3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如供应商不能到现场购买询比文件的,须将下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li2.ha@chinatelecom.cn。
(1)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可编辑文件(格式详见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委托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 | | |
3.4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8月 15 日9:00 。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请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5年5月 15 日9:00递交至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请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快递递交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参与应答的供应商请提前下载安装“天翼云会议”(https://cloudmeeting.189.cn/),采购代理人员将于谈判前30分钟发送“会议ID”和“会议密码”到供应商联系人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5. 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与星林路交叉口
邮 编:476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8037059786@189.cn
7.2异议接收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询比公告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人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年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3)询比方式:R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4)询比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2.1.1 | 询比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
2.1.3 |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日前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 |
2.3 | 询比文件的异议 |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3.1 |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2) | 响应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签。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2)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骑缝章;(3)响应文件均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印章。(3)凡因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或页签、资料不清晰或不完整、密封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原因,而造成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供应商须知所述供应商单位章指供应商单位公章。除供应商单位公章外,亦允许供应商使用投标专用章进行响应文件的签署,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章授权函,该授权函应能够证明投标专用章与单位公章效力一致,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专用章。 |
**3.1(3)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响应文件封装要求: 封装一: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一套); 封装二:报价表(报价表一式两份,须单独密封,响应文件里不得出现报价情况); 封装三:电子文档; 2.电子文档要求:优盘(U盘),内容含响应文件(WORD格式)、报价文件(WORD或EXCEL格式及盖章扫描版); 正、副本分别固定装订(固定装订指不能随意拆装的装订,如拉杆夹或打孔装订均视为活页装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的 文件为活页装订,其应答将被拒绝。 |
**3.1(4) |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封装一、封装二、封装三的外层包封): |
**3.1(5) | 响应文件应答和编写 | 本条款替换为: 供应商应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须提供点对点应答。应答只能使用“满足并优于”、“满足”、“部分满足”和“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并优于”、“满足”的须在点对点应答偏离表中明确说明满足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做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如供应商的应答同解释出现相背离的情况,以解释说明为准。若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供应商应指明不满足的内容并进行解释说明。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或页码。 询比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可偏离的或带“**”条款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供应商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的,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将被否决。 |
3.2.1 |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响应有效期为【12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详见第六章“报价表” |
4.1.1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 | (1)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2)提交截止时间:见询比公告 |
4.1.3 | 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其他情形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
4.1.4 |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依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24〕300号)经分析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要求或条件的,2家可以继续评审、1家可以转为直接采购,或重新组织询比。 |
5.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5.3 |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的异议 | 现场提出 |
6.3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在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的处理原则: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交货期短的/保修期长的优先。 |
7.1.2 | 成交结果的异议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无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范围、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 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2)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3) 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启,参加开启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启。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进行当众开启。相关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 成交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无。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一致 |
响应函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签。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2)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骑缝章;(3)响应文件均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印章。 (3)凡因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或页签、资料不清晰或不完整、密封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原因,而造成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供应商须知所述供应商单位章指供应商单位公章。除供应商单位公章外,亦允许供应商使用投标专用章进行响应文件的签署,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章授权函,该授权函应能够证明投标专用章与单位公章效力一致,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与询比公告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一致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1条款规定 | |||
响应性评审 | 响应有效期 | 120日 | ||
实质性响应 | 符合文件的响应文件应答要求,“★”条款必须全部满足 | |||
商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中的第六章“报价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未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 ||
【供应商不良行为】 |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执行】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处理结果执行规则[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响应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处理结果及规则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 ||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的处理原则 |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交货期短的/保修期长的优先】 |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2.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具体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应文件封面
二、 响应函
三、 廉洁承诺书
四、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五、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六、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七、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八、 报价表
一、 响应文件封面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草坪种植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年_ __月_ __日
二、 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编号)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比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响应有效期为 120天。】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询比响应,为保证询比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响应;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响应;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比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比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采购人后续询比项目的响应资格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五、 主要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售后服务 | 备注 |
1 | 院内草坪种植 | 500㎡ | 包活且售后服务2年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2. 代理商响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如违反,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 就【(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本单位承诺按照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和责任。
2. 本单位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参与询比的产品以及本单位向贵公司交付的所有项目产品相关成果(合称“项目标的”),本单位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者已从相关权利人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将项目标的交付给贵公司以及贵公司采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项目标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3. 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了项目标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利的一切授权费用。本单位承诺按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向贵公司提供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
4.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含最终客户,下同)采购、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项目标的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赔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继续使用项目标的的部分或全部的,本单位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免费获得使用项目标的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项目标的,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项目标的,或
(3)其他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对项目标的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本单位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本单位就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6.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商标权权利人、专利权权利人、专利申请权权利人,下同)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的约束,贵公司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本单位和/或上述制造商、权利人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7. 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参照签订此类《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并督促上述制造商、权利人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如不涉及需第三方提供本文件,可将落款中签字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删除。]
编制要求:
1. 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七、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款(元,不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 总价(元,含增值税) |
1 | 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2025年院内草坪种植服务项目 | | | |
备注:
1.评审价格=价款(元,不含增值税);(注:1.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2.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2.总价(元,含增值税)=价款(元,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税率),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不符,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4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4.本项目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最多保留2位小数,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表格式不允许修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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