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义马市绿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F-2025-040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曹太祯、王志周、李海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商务三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编号:HNZF-2025-040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 | 义马市绿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北环路狂口农场 | ***.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
1 | 新安县五头镇独树村樱桃沟绿化工程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0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曹太祯、王志周、李海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商务三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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