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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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正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25-5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慧、李亚轩、王晓康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金额:280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412室、42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5年07月01日
1、项目编号:CG-2025-5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医共体共享中心项目通过整合医共体内的医疗资源,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医疗服务差距。努力实现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依托县域医共体现有资源,协助基层进行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血库、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现需建设医共体体共享中心,对该项目初设编制服务进行采购。 | 正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西、榆林北路北1幢18层1801号房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共体共享中心初设编制服务的项目 | 磋商文件、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的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交付成果,并协助立项手续办理直至项目结束。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慧、李亚轩、王晓康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金额:280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412室、42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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