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2-410173-04-01-547564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11
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1339㎡,总建筑面积约为15万㎡,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和配套1所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规划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联合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和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咨询管理及园区服务、财务管理、品牌使用管理和维护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5.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为止,缺陷责任期内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6.质量要求:工程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标准和规范等相关要求;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城建档案移交。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结构或房地产或经济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注册资格需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5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委托开发管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即可),且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近三年未出现债券违约问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5月-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
邮 箱:892349050@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电 话:0371-89909636
邮 箱:KGJF877@163.com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2-410173-04-01-547564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11
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1339㎡,总建筑面积约为15万㎡,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和配套1所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规划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联合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和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咨询管理及园区服务、财务管理、品牌使用管理和维护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5.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为止,缺陷责任期内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6.质量要求:工程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标准和规范等相关要求;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城建档案移交。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结构或房地产或经济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注册资格需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5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委托开发管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即可),且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近三年未出现债券违约问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5月-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
邮 箱:892349050@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电 话:0371-89909636
邮 箱:KGJF8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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