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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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F—2025—0521)
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李上金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河南省水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利红
法定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人民政府院内158号
发包人为建设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招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罗山县杨柳村、高寨村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罗政文〔2024〕151号 。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5 月 2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金额(大写) 柒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玖拾壹元伍角陆分
¥7799291.56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审计决算为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暂列金额: /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
2.支付方式:开工进场后预付财政总资金30%,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财政总资金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以决算或审计总价为准)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洪心冉 ;职称: 二级建造师 ;
身份证号: 410726198912104625 ;
建造师执业印号: 豫24115157768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豫建安B(2023)1559195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2.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九、按照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的30%。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订。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补充协议、变更会审和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资料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联系电话:13939769598 ;
电子信箱:1802563465@qq.com ;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1号楼801。
1.1.2.5 设计人:
名 称: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行业-丙级 ;
联系电话: 18537677783 ;
电子信箱: 1057764933@qq.com ;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3号楼1901室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项目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部成立文件;授权委托书;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项目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书面确定,发包方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公司综合管理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门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书面确定,项目监理工程师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王 鹏 ;
身份证号:413028196908283972 ;
职 务: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
联系电话: 13837615319 ;
电子信箱:lsfgw.4327@163.com ;
通信地址:河南省罗山县行政大道18号。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施工现场需要协商的事项;2、代表发包人办理本工程现场变更及工程量签证等手续;3、负责工程进度、工程款拨款计划、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组织竣工验收。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同通用条款。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施工日志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一周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洪心冉 ;
身份证号:410726198912104625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豫241151577687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豫24115157768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559195;
联系电话: 15637278961 ;
电子信箱: 2867773877@qq.com ;
通信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人民院内158号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机械、材料进出场等;2、负责组织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4、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核实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周5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包括项目总工)等主要负责人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又离开工地,招标人将按2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更换项目经理一次罚款10万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罚款5万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同通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同通用条款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更换项目总工一次罚款5万。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发包人接收工程之日止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要求。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伤亡事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发包同意后,方可实施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同通用条款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金额的50%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8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三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8. 材料与设备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见通用条款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见通用条款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见通用条款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见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见通用条款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见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见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1. 价格调整
本项目合同价格无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12.2 预付款:工程开工后七日内按合同金额预付30%的备料款。
12.3 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形象进度付款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发包人必须将工程款拨付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银行账户。2、开工进场后预付财政总资金30%,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财政总资金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付清。3、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规范文件据实调整结算。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提前7天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国家规定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结算合同价款的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天内 。
20.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李上金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河南省水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利红
法定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人民政府院内158号
发包人为建设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招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山县周党镇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罗山县杨柳村、高寨村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罗政文〔2024〕151号 。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5 月 2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金额(大写) 柒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玖拾壹元伍角陆分
¥7799291.56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审计决算为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暂列金额: /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
2.支付方式:开工进场后预付财政总资金30%,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财政总资金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以决算或审计总价为准)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洪心冉 ;职称: 二级建造师 ;
身份证号: 410726198912104625 ;
建造师执业印号: 豫24115157768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豫建安B(2023)1559195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2.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九、按照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的30%。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订。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华路文苑支行 | |
账号:4105 0160 2856 0000 0615 | |
2025年 5 月 21 日 | 2025 年 5 月 21 日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补充协议、变更会审和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资料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联系电话:13939769598 ;
电子信箱:1802563465@qq.com ;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1号楼801。
1.1.2.5 设计人:
名 称: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行业-丙级 ;
联系电话: 18537677783 ;
电子信箱: 1057764933@qq.com ;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3号楼1901室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项目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部成立文件;授权委托书;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项目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书面确定,发包方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公司综合管理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门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书面确定,项目监理工程师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王 鹏 ;
身份证号:413028196908283972 ;
职 务: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
联系电话: 13837615319 ;
电子信箱:lsfgw.4327@163.com ;
通信地址:河南省罗山县行政大道18号。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施工现场需要协商的事项;2、代表发包人办理本工程现场变更及工程量签证等手续;3、负责工程进度、工程款拨款计划、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组织竣工验收。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同通用条款。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施工日志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一周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洪心冉 ;
身份证号:410726198912104625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豫241151577687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豫24115157768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559195;
联系电话: 15637278961 ;
电子信箱: 2867773877@qq.com ;
通信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人民院内158号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机械、材料进出场等;2、负责组织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4、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核实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周5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包括项目总工)等主要负责人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又离开工地,招标人将按2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更换项目经理一次罚款10万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罚款5万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同通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同通用条款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更换项目总工一次罚款5万。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发包人接收工程之日止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要求。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伤亡事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发包同意后,方可实施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同通用条款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金额的50%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8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三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8. 材料与设备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见通用条款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见通用条款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见通用条款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见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见通用条款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见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见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1. 价格调整
本项目合同价格无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12.2 预付款:工程开工后七日内按合同金额预付30%的备料款。
12.3 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形象进度付款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发包人必须将工程款拨付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银行账户。2、开工进场后预付财政总资金30%,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财政总资金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付清。3、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规范文件据实调整结算。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提前7天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同通用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国家规定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结算合同价款的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天内 。
20.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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