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局部维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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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陈桥丽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4、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5日
7、评审日期:2025年4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陈桥丽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楼1206号
成交金额:***元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豫241121340335
三、评标专家名单
黄子炎、张晓杰、秦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及豫招协《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4、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5日
7、评审日期:2025年4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陈桥丽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楼1206号
成交金额:***元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豫241121340335
三、评标专家名单
黄子炎、张晓杰、秦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及豫招协《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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