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濮阳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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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濮阳市 采购单位 濮阳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斯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SC-GK2025-04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4500 万元,招标人为濮阳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541.75 平方米(约 6.81 亩),新建车库 2 栋,轿厢式机械停 车位 510 个,其中轿车车位 360 个、SUV 车位 150 个,包括:库位支架、升降系统、搬运系 统、入口门、出口门、主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 A 包; (002)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 目 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6.1 供应商应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 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 明材料。 6.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对应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 装、维修、改造)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 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6.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6.1 供应商应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 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 明材料。 6.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对应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装、维修、改造)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起重 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 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6.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SC-GK2025-041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 万元,其中 A 包:2155 万元、B 包:2345 万元; 四、采购需求: 1、交货地点:濮阳市人民政府综合楼东侧;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541.75 平方米(约 6.81 亩),新建车库 2 栋,轿厢式 机械停车位 510 个,其中轿车车位 360 个、SUV 车位 150 个,包括:库位支架、升降系统、搬运系统、入口门、出口门、主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3.2、采购内容:濮阳市综合楼智慧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的购置、安装及验收等。车库的自 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全部设施、车库内监控系统、停车系统、停车管理系 统的设计(含软件)、工程深化设计、主体施工配合、土建预埋、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保管、保险、安装、调试、报检、直至通过政府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及规划部门验收并交付采 购人使用、培训、售后、质保、维保服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3.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包,其中 A 包:北楼停车库,轿厢式机械停车位 240 个(其中轿车车位 90 个、SUV 车位 150 个),其 中包括钢结构框架系统,升降系统、搬运系统、进出车室、电气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停车 管理等,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B 包:南楼停车库,轿厢式机械停车位 270 个(其中轿车车位 270 个),其中包括钢结构框 架系统、升降系统、搬运系统、进出车室、电气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等,具体数 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建设地点:濮阳市人民政府综合楼东侧; 5、供货安装期:4 个月/标包; 6、质保期:2 年/标包; 7、A 包、B 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8、A 包、B 包付款方式: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剩余 5%自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属工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 型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微型企业同等 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 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A 包、B 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 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 明材料。 6.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对应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 装、维修、改造)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 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6.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就两个标包进行投标,同时也可以就两个标包中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11:00 时,下午 15:00 时-17:00 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黄河路与濮上路交叉口迎宾馆对面 3、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 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提交能证明其具 备本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注:留存复印件 2 套,复印件需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且加盖单位 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址:濮阳市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址:濮阳市政和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濮阳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洋 电 话: 0393-8880898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 444 号 1404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斯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瑜恒 联系方式:16639318685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濮上路交叉口迎宾馆对面 发布人:河南斯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 444 号 1404 联 系 人:李洋 电 话:0393-8880898 电子邮件:ny020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斯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濮阳市黄河路与濮上路交叉口迎宾馆对面 联 系 人: 郑瑜恒 电 话: 16639318685 电子邮件: 3491736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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