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2025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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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烨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市2025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招标编号:CTZX-ZB25-04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烨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3 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
3.4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 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人须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26 号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26 号院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漯河市 2025 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项目位于苍山路至 五台山路之间的澧南新路路段,用地性质城镇道路用地,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该项目涉及大刘镇 1 个镇,湾王村、徐庄村 2 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拟申请用地面积 1.2338 公顷,全部都为农用地。
2.项目地点:漯河市域内。
3.采购范围: 一、挂钩实施方案编制;二、挂钩报征收组卷报批相关资料:听证公告、征 地公告、听证会相关材料、建新区 1:1 万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三区三线图、城镇开发边界 局部彩图、国土空间规划局部彩图(标注申报用地位置)、政府文件(审查意见、请示及其 他材料)、农用地转用方案、政务网信息录入;三、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四、土地勘测定界 报告。
4.服务期限:3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验收。
6.预算金额:39 万元;
最高限价 39 万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3 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
3.4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 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人须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 地点: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 26 号院;
4.3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
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 被拒绝报名);(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 证件、资料须携带复印件一套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出售: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磋商文件;
5.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26 号院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8 室;5.3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
六、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6.1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6.2 磋商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26 号院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代 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烨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玉兰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嵩山路中原银行大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h3177216@126.com
翟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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