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9#、10#楼公共区域及室内环境氛围提升设计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鹤壁市 发布日期:2025-04-03

【招标公告】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9#、10#楼公共区域及室内环境氛围提升设计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鹤壁市 采购单位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9#、10#楼公共区域及室内环境氛围提升设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询比采购条件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9#、10#楼公共区域及室内环境氛围提升设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9#、10#楼公共区域及室内环境氛围提升设计项目
2.2 项目编号:HBKT-2025-0123-002
2.3 项目概况:对9#、10#楼公共区域及整体室内环境进行氛围提升和区域功能划分,以提升项目形象,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设计方案要体现出大方、现代的风格,彰显时代气息。其中9#楼设计标准不高于三星级酒店标准,10#楼设计标准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
2.4设计范围:9#楼主楼及附楼(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5476.17平方米,10#楼主楼一层及附楼(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501平方米(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提供提供后续的施工全过程设计相关服务。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采购预算:***元。
2.7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技术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一 个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或查询证明,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邀请函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询比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询比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5询比文件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西南角百汇大厦10楼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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