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2025年汽车租赁”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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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汽车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2025年汽车租赁”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DD-DLSBCJZB-202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2025年汽车租赁”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汽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郑州铁路局管内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车型备注
1
2025年汽车租赁
单车租赁9座客车
单车租赁14-17座
客车
单车租赁28-34座
客车
单车租赁35-50座
客车
招标要求及说明:本次招标项目车辆单车租赁必须满足要求。
(1)车辆租赁:汽车租赁公司负责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保险、加装定位及轨道记录装置,负责出司机、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用。并承担司机的工资、过路费、加油费、食宿费、差旅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安全事件,我段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造成我段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安全事件,投标方需配合我段处理相关事宜。
(2)本次招标分车型确定租车年单价。根据我段实际用车数量和天数,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投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本次招标汽车租赁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施工、应急、季节性作业时运输作业人员和工机具。使用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招标车型必须满足我段用车需求。
(4)投标方所提供车辆必须加装定位及轨道记录装置,所有车辆必须要保存行车轨迹与记账记录一一对照。
(5)招标后,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汽车租赁费以此次中标单价最低价,按实际用车车型、数量结算费用,结算周期按季度进行。
(6)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我段的要求按时提供车辆,保证我段用车。投标方如有不能满足我段车辆使用,影响生产、施工的,将进行责任追究,按中标价格的双倍赔偿我段损失,并解除合同。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确定单车租赁车型后,新乡供电段按照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方必须注册地必须在河南省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车辆租赁业务和车辆驾驶员服务,汽车产权必须属于汽车租赁公司。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与所属行业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自有车辆(投标方为车辆所有人),9座客车不低于10辆,10-19座客车不低于5辆,20座—29座不低于5辆,30座以上客车不低于5辆。且小型客车的购置价格(不含购置税,下同)不低于10万元,中型客车的购置价格不低于15万元,大型客车的购置价格不低于20万元,投标时需携带自有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件。
3.具备省际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方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员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乘员险每个座位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方提供的车辆购置年限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运行公里不得超过20万公里。投标时需携带车辆保险单据。
5.投标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动力系统须为燃油类型。
6.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并携带原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备查,同时提供近2年内车辆租赁业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投标方须提供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投标方保证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不低于50名,并为驾驶员缴纳社保,并提供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司机必须有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车型,无吸毒史,驾驶员年龄在55岁以下且驾龄不得低于5年,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9.投标方不得使用事故车辆或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的车辆。
10.投标方必须在同一时间内能够保证为我段各车间、工区提供所需的运输服务汽车车型及数量需求。
11.中标方承担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等相关固定费用。
1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信良好证明。
1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投标时应符合国标相关要求,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在各行业无不良业绩,在产品交验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投标文件要求时,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投标人须附相关声明和信用中国、信用企业网络截图。
14.必须在新乡供电段报名登记。
15.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 18:00至2025年4月2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15:00,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112号新乡供电段南院材料科。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10号动力设备车间
邮 编: 45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0373-2125374
电子邮件:403184052@qq.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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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9.其他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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