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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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5-0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 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择优选取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须承担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评估、价值分析、风险评估等;拍卖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发布、拍卖 组织实施、拍卖结果确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002)洛阳市市直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拍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 henan.gov.cn/luoyang),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一标段:资产评估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机构人员,须同时持有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 格证书;②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③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本单位 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 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002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拍卖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 henan.gov.cn/luoyang),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 二标段:拍卖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 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机构人员,须同时持有①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拍卖师执业 资格证书;②有效期内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③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本单位缴纳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 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5 室。)3.方式:现场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 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4.征集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5 室)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027 2.项目名称: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控制金额:一标段:约 ***.00 元/年;二标段:拍卖成交额的 5%。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 标段最高限价 1 一标段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约 ***.00 元/年 本 标段报价按折扣率报价,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 号)文件,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评估 费报价以计件收费各档次最低费率和最高费率的中间值为基本值,最高限价为基本值的 100%,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估费不足 2000 元,按照 2000 元支付。 2 二标段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拍卖服务 拍卖成交额的 5% 拍卖 成交额的 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择优选取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须 承担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价值分析、风险评估等;拍卖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发布、拍卖组织实施、拍卖结果确认等。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二标段: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资产拍卖服务。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 标段,但最多只能入围一个标段。 5.3 入围需求:本次采购共 2 个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各标段 5 家,淘汰率不低于 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5.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 henan.gov.cn/luoyang),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 一标段:资产评估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机构人员,须同时持有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 格证书;②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③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本单位 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二标段:拍卖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机构人员,须同时持有①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 书;②有效期内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③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 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5 室。) 3.方式:现场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 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4.征集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http://www.donghongjianshe.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市府东街民生路 1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5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onghong416@163.com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2025 年 03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市府东街民生路 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5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onghong4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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