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所属地区:河南商丘市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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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商丘市 采购单位 睢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灏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睢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睢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睢建招管【2025】002号;采购编号:睢县财采招-2025-7;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40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2.5资金来源:省补及县配套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标段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包含“十五五”规划设计服务,共18个标段;
标段划分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第一标段
雎县X098白西线(榆厢大桥-睢杞县界)公路改建工程
4504021.98
第二标段
2024年睢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孔蓼线-田洼)
7970936.46
2024年睢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闫庙村-刘庄)
2024年睢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蒋小楼-黄堤口、黄堤口-李堤顶、李堤顶-S213)
第三标段
雎县2024年县乡路改建项目C041线(睢蓼路至中顺农业)
8475537.99
第四标段
睢县2024年县乡路改建项目CO80线(S316-唐庄-G343)
7475254.64
第五标段
睢县2024年县乡路改建项目C041线(睢蓼路至中顺农业)K2+046.000茅草河桥
7279641.53
睢县2024年县乡路改建项自C796线(X027陈庄至睢蓼路)
第六标段
2024 年睢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Y042线(八里屯-尚屯- S316)K6+635—K13+007
21127603.07
第七标段
2024 年睢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Y042线(八里屯-尚屯- S316)K13+007—K18+671
18640950.10
第八标段
2024年睢县第二批村村通改建工程
22701800.12
第九标段
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睢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C011线 K1+088 薛楼西桥
2315981.33
睢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Y059线 K2+730 尚庄西桥
睢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C262线 K2+874 后船李桥
第十标段
恒山路东延(振兴路至富民路)附属工程
4022371.34
第十一标段
睢县X098白西线(朱桥-赵家桥)公路改建工程
***.82
第十二标段
2024年睢县县乡公路改建工程X090线(S316-董庄)
9200068.20
2024年睢县县乡公路改建工程Y041线(董庄-胡堂)
第十三标段
2024年睢县县乡公路改建工程Y029线(匡城-庄砦)
7135395.58
2024年睢县县乡公路改建工程X100线(西陵寺-庄砦)
第十四标段
2024年睢县规划升级未接养省道S216线(长岗至孙聚寨乡段)公路改建工程
19571543.00
第十五标段
2024年睢县规划升级未接养省道S212线(朱桥至太康县界段)公路改建工程
24713387.00
第十六标段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建设项目监理
1900000.00
第十七标段
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五标段建设项目监理
1390000.00
第十八标段
“十五五”规划设计服务
总投资的1.95%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标其中1个标段。
2.8计划工期:第一至第十五标段(施工):90日历天;第十六至第十七标段(监理):同施工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第十八标段(设计):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10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和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五标段(施工):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师提供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 (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或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份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2第十标段(施工):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条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或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份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3第十六标段至第十七标段(监理):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提供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3.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份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4第十八标段(设计):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资质条件: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本单位信用信息)。
3.6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本项目开标时间。
注: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商丘市开标席位十;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00时00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中标候选人存在 1、2、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睢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睢县凤城大道西段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灏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睢阳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峰景仕界11号楼605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3
2025年3月20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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