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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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BZ-2025-104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0 万元,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微细颗粒特性及残留水分赋存特征研究、微细颗粒过滤动力学研究、微细颗粒压滤过程强化脱水新技术研究、微细颗粒压滤装备工艺参数优化及产业化应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技术开发、研发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 书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 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的扫描 件发送至 henanshengbiaozhi@1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 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 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小庙岭选矿公司微细颗粒高效压滤技术开发及应用项 目
2、代理机构编号:HNBZ-2025-104 号
3、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自筹资金,***.00 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微细颗粒特性及残留水分赋存特征研究、微细颗粒过滤动力学 研究、微细颗粒压滤过程强化脱水新技术研究、微细颗粒压滤装备工艺参数优化及产业化应 用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完成微细颗粒特性及残留水分赋存特征研究,60 天;完成微细颗粒过滤动力学 研究,60 天;完成提出基于助滤剂靶向吸附的微细颗粒粒度调控-流动剪切强化微细颗粒 的强化脱水新技术,60 天;完成新型压滤装备的制作,并在小庙岭选矿公司指导安装完毕,90 天;完成工业性试验及操作参数优化,60 天;完成结题报告撰写,结题,30 天。总研发周 期为 12 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8、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 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 受。)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技术开发、研发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 书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 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 送至 henanshengbiaozhi@1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 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售价: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1107 联系人:***
电话:***
邮箱:henanshengbiaozhi@163.com
八、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限管
监管部门: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管部门联系人:牛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095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1107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nanshengbiaozh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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