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林州市东街•林东新城B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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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林州市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林州市东街·林东新城B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东街·林东新城B 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G-2025-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评标日期及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1、评审日期:2025年3月4日
2、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17日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广松、李英、王帅(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价格分30分,商务分31.67分,技术分23.5分,总分85.17分;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上海晨菲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分17.23分,商务分32.0分,技术分32.5分,总分81.73分;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阳冠嘉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分17.34分,商务分28.33分,技术分28.67分,总分74.34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林州市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HBHG4P
地 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B9FC5F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国家863科技产业园A1栋东区
联系人:***
电 话:***
3.监督单位: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383720072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东街·林东新城B 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G-2025-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评标日期及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1、评审日期:2025年3月4日
2、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17日
三、中标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控制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1 | 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 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 91410105747420572N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 ***.00元 | ***.00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广松、李英、王帅(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价格分30分,商务分31.67分,技术分23.5分,总分85.17分;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上海晨菲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分17.23分,商务分32.0分,技术分32.5分,总分81.73分;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阳冠嘉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分17.34分,商务分28.33分,技术分28.67分,总分74.34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林州市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HBHG4P
地 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B9FC5F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国家863科技产业园A1栋东区
联系人:***
电 话:***
3.监督单位: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383720072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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