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5-02-25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2010
  2.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供热面积约400万平米。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5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图中所显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现场协调、竣工验收及保修(不含预制保温管道、管件、弯管、连接套管(无缝化整体环形电热熔套)、阀门、铸铁井盖等甲供材)。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8质保期: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两个完整的供暖期。
  2.9标段划分:共分4个标段。
  一标段:采文路(荆州路-怡如街)等10条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苑陵路(荆州路-冀州路)、张马南街(倚清南路-画意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标段:淮海路(生物科技四街一电子科技二街)、黄海路(鹤舞东街-鹤呜街)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标段:鹤舞东街(黄海路-翠莲路)、荆州路(迎宾大道-物流五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时若投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较高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不再被确定为其他标段的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szjshb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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