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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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B-2025-006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基本管理费招标控制费率为 2.2%,招标人为河南省 工人龙门疗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营内容为疗养院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两座单体建筑,即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劳模楼 33574.97㎡,健身管理中心 7000.41㎡,用途为住宿、餐饮、会务、培训、健身等疗 养院同意实施的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 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时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B-2025-006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管理费采用"基本管理费+奖励管理费+目标管理奖"模式,其中基本管理费作为本 次竞争性报价部分,其余为不可竞争报价部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基本管理费招标控 制费率为 2.2%;供应商的报价费率超过 2.2%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运营内容为疗养院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两座单体建筑,即劳模楼和健身管理中 心。劳模楼 33574.97㎡,健身管理中心 7000.41㎡,用途为住宿、餐饮、会务、培训、健身 等疗养院同意实施的项目。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服务期:服务期限总长 3 年,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首期合同期限 1 年,服务期满 前经项目单位考核合格且评价良好,可逐年续签服务合同,累计续签次数不超过 2 次。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 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企业须提供的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有效期内)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注: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 3、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 4、磋商文件:300 元/份 5、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 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相关 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 813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 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2909535939@qq.com 3、监督单位: 名称: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379-659997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 地 址:洛阳市龙门大道 81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095359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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