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12-31
【招标公告】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CC-2024-031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2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嵩县北汝河,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针对北
汝河上游重点支流绸子河、水磨河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
施拦截吸收面源污染,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质、改善流域水环境而采取的水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建设生态隔离带、河道疏浚、浆砌石护坡、雷诺护垫护坡、浆砌石挡墙、
生态连锁块护坡、防冲坎、生态停车场及小广场、步道等工程,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施工
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
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 号恒生科技园A-6幢1308号3.方式:
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获取文件时提供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
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ycc7788@163.com),发送后应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并支付相关文件费获取文件的时
效性以文件费支付成功的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 号恒生科技园 A-6 幢130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 号恒生科技园A-6 幢1308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lycc7788@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C-2024-031号
2.项目名称: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控制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嵩县北汝河,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针
对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绸子河、水磨河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
物措施拦截吸收面源污染,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质、改善流域水环境而采取
的水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建设生态隔离带、河道疏浚、浆砌石护坡、雷诺护垫护坡、浆砌石
挡墙、生态连锁块护坡、防冲坎、生态停车场及小广场、步道等工程,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
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2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5.4监理服务周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5.6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f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
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 号恒生科技园A-6 幢1308号
3.方式: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获取文件时提供: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定代
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ycc7788@163.com),发送
后应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并支付相关文件费获取文件的时效性以文件费支付成功的时
间为准。
4.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 号恒生科技园A-6幢1308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 A-6 幢130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采购公
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地 址:河南省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西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 号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308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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