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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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信阳市 采购单位 潢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SHZB202411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生态环境治理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或不欠税证明证明文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 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必 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文件每套 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采购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 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SHZB20241105 服务周期 :1 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18 万元 采购范围:潢川县人民医院基站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具体要求与采购需求以竞争 性谈判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生态环境治理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或不欠税证明证明文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 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4.2 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谈判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谈判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联 系 人:*** 电 话:0376-3193398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纪委监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潢川县跃进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517542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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