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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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YHNSX-2024-112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41 元,招标人为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县城伊河三桥上游,河道总长 0.437km,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 0.437km,左岸滩地格宾防护 352m。总工程量 17.56 万 m3,砂卵石开挖 14.89 万 m3,砂卵石回填 2.35 万 m3,格宾 0.32 万 m3。需主要材料:碎 石 394.52m3,块石 19367.11m3,柴油 175.59t,总工时 9.13 万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委托代理人的,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2)需要提供项目经理 到岗履职承诺书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3)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投 标人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的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相应的复印件胶装成册 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 应确保获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小组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嵩县天泰富地伊东左岸院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嵩县天泰富地伊东左岸院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嵩县水利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昱工程管理(河 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嵩县伊河三桥至崖口段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县城伊河三桥上游,河道总长 0.437km,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 0.437km,左岸滩地格宾防护 352m。总工程量 17.56 万 m3,砂卵石开挖 14.89 万 m3,砂卵石回填 2.35 万 m3,格宾 0.32 万 m3。需主要材料:碎 石 394.52m3,块石 19367.11m3,柴油 175.59t,总工时 9.13 万个。 3、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4、项目编号:HYHNSX-2024-1121 号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 期:9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1 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 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 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洛阳市嵩县天泰富地伊东左岸院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 (2)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承诺书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相应的复印件胶装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采 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确保获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小 组独立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嵩县天泰富地伊东左岸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城白云大道 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 1-07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nanhengyu0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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