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 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41125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础 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454.5109 万元,招标人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 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口岸四街以东,龙中北四路以南,规划口岸二路以北,规划口岸五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 热泵共计 35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0~DN4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路面及绿化带拆除恢复、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4 台,空气源热泵 配电柜 5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 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 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 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 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6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每个地块需配备 1 名项目经理,且不重复,共 8 名项目经理,并任命其中一个项 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 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6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 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 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 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 源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 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 8 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HKG-JS-202411252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项目概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口岸四街以东,龙中北四路 以南,规划口岸二路以北,规划口岸五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 35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0~DN4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 门、路面及绿化带拆除恢复、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4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5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 6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口岸四街以东,规划电子信 息七路以南,规划电子信息八路以北,规划口岸五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 热泵共计 42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中深层地埋管换热井 1 座,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0~DN4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路面及绿化带拆除恢复、测量仪表等附属设 施;箱式变压器 5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7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 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 2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北一路 以南,规划领事馆北四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空气源热泵共计 24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 门、测量仪表及路面、屋面破坏恢复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3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4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 件等附属设施。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 4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北五路 以南,规划领事馆北六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 28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 门、测量仪表及屋面拆除恢复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4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5 台,新建 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 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 5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二街以东,规划领 事馆北六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国泰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 30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 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4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5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 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 7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太湖路以南,规划 领事馆北八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 18 套(单台制 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 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3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3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7)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三棚户区 2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马陵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南一路 以南,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四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 泵共计 24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3 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 4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 管件等附属设施。 (8)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三棚户区 4 号地配套基础设 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临安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南一路 以南,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六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 泵共计 38 套(单台制热量 150KW),中深层地埋管换热井一座,供暖管网规格为 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 5 台,空气源热泵 配电柜 6 台,新建环网柜 1 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 式调压柜 1 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 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其他说明: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施工组织设计》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 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6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每个地块需配备 1 名项目经理,且不重复,共 8 名项目经理,并任命其中一个项 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 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6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易 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 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 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C 座 联系人:扶先生、陈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 2 号楼九层 907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C 座 联 系 人:扶先生、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 2 号楼九层 907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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