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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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78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08,109.15元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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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位于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该项目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新铺设混凝土路面,建成后路面宽4.5米,长2000米。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企业电子章的网页截图);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上获取。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获取招标(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原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政和路1号邙岭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英协路广汇9号楼1单元301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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