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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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JJZC-20240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包含厨房设备、排烟系统、灭火系统、送鲜风系统、自助餐具、厨房小件(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小微企业)、优先采 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会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 证明其依法免税);
3.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格式自拟;3.8、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 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与转包;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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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
七、其他
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JZC-2024031;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最高限价:***.00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包含厨房设备、排烟系统、灭火系 统、送鲜风系统、自助餐具、厨房小件(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5.5 项目地点: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5.6 供货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7 质保期:1 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小微企业)、优先采 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会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 证明其依法免税);
3.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格式自拟;3.8、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 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与转包;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将以上全部资料扫描成册(PDF)发至 1013508565@qq.com 邮箱,发送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获取磋商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 过文件获取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售价:5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 312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 31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张衡大道与理想路交叉口福润花园 5 号楼 5 楼 502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135085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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