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J-2024-11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7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 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漯河市 源汇区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 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 资料。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 路交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5 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 路交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5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6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QJ-2024-1112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监 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7000.00 元,最高限价:67000.00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 建设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服务要求:合格
5.3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保修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 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6 号);
3、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 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5 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电 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
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5 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用的收取
1.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1.2、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 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5-3369007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9903957025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6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99039570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5-3369007
电子邮件:546545646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 MOCO 新世界 1#楼 1 幢 2206 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9903957025
电子邮件: 593685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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