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13

【招标公告】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社旗县产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已由 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社发改【2022】76 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20-411327-39-01-102700,招标人为  社旗县产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社旗县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餐厅及智能化车间工程
2.2 项目编号:E4113271327001537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餐厅工程,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4636.37㎡;智能化车间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15823.05㎡;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给排水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强电、消防电及弱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建设地点:社旗县境内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约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工程监理
2.7 计划工期:
一标段:270日历天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
一标段: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3.1.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查封、责令停业、 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1.5 信誉要求:
3.1.5.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1.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2.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主体库信息  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 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 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 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 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  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承诺函四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对评价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或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社公管办【2023】3号)。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1 月 13 日 8:00 至 2024 年12 月04 日 9:00(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 12 月 0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6.2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6.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
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社旗县产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潘河街道纬三路西段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
监督部门: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果
联系电话:15839903577
地址:社旗县香山路与郑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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