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安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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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采购单位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CD-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改造中华路(文昌大道-洪河桥)雨水管网位于道路西侧距道路中心线24米, 沿线主干管管径采用DN600-1500mm 钢筋混凝土管,其中DN1500mm 砼管长约800米, DN800mm 砼管长约1500米,DN600mm 砼管长约1700米,收集道路雨水后均排入洪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口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囗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囗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囗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口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囗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口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 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应在本企业注册,且总监理工 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建<2012>35号)第十七条规 定。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七、其他 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CD-2024-037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国家高新区中轴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5万元 最高限价:28.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 5.2、质量标准:合格; 5.3、服务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文昌大道以南、洪河桥以北、中华路以西、东工路以 东。 6、合同履行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资格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口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口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囗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口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口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 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应在本企业注册,且总监理工 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建<2012>35号)第十七条规 定。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 京时问,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迎宾 小公馆17楼) 3.方式现场发售,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 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 资料不齐或人员到场不齐的,报名将被拒绝。 4.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17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地 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1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23229923@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x人②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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