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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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H2024-13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8514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2)若为授权委托人获取须提供:①营业执照 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4-139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整理服务项目,主要 内容包含对现有的案件档案、文书档案、光盘档案等进行整理分类,部分文书档案进行数字 化、备份等服务,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 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2 采购范围: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扫描项目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
4.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 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00 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5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 个标段(包)。
4.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7 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 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 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保证档案实体整理及档案电子化过程中信 息安全和保密;(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成交供应商资 格、加分项、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 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3.方式:网上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 件加盖公章;(2)若为授权委托人获取须提供: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_06@163.com 即可,发送 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磋商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onghong_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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