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许昌市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许昌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壁挂式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许昌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壁挂式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医院 空气消毒机、壁挂式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 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LZB-F-T2024007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壁挂式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1 台、壁挂式空气消 毒机 14 台;(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预算金额:3.75 万元。最高限价:3.75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谈判 响应无效。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 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专机专用配套耗材:□有 ☑无(九)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 □允许(十)分包:☑不允许 □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如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 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
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 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 京时间),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771209203@qq.com 并电话通知报名。
2.谈判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8 时 30 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 件邮寄或送至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公路养护中心 1799 号 405 室,逾期送达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使用顺丰寄付,许 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
注:使用顺丰寄付(请务必在顺丰快递单上标注项目编号),许昌本地投标 供应商可选顺丰同城急送,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公路养护中心 1799 号 405 室。
3.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 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七、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00051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 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公路养护中心 1799 号 405 室 联系人:
***
电话:
***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4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1:技术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1 | 移动式空气 消毒机 | 1、设备需适用于医疗机构监护室、治疗 室和病房等空间的空气消毒。 2、设备消毒净化因子为等离子体(消毒 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 杀菌灯)或紫外线循环风并兼具活性炭及 负离子,消毒方式能够满足人机共存。 3、设备有效消毒作用空间需≥120m³,循 环风量需大于有效消毒作用空间的 8 倍。 4、设备主机材质需为防水和耐腐蚀材质,便于日常清洁消毒及保养维护。 5、设备消毒时间设置需具有自动和手动 设置功能,风速具有多档可调节功能,并 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6、应具有遥控操作器。 7、消毒效果测试: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 率≥99.90%,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0.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8、安全性要求: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 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 台 | 1 | 2500 |
2 | 壁挂式空气 消毒机 | 1、设备需适用于医疗机构监护室、治疗 室和病房等空间的空气消毒。 2、设备消毒净化因子为等离子体(消毒 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 杀菌灯)或紫外线循环风并兼具活性炭及 负离子,消毒方式能够满足人机共存。 3、设备有效消毒作用空间需≥120m³,循 环风量需大于有效消毒作用空间的 8 倍。 4、设备主机材质需为防水和耐腐蚀材质,便于日常清洁消毒及保养维护。 5、设备消毒时间设置需具有自动和手动 设置功能,风速具有多档可调节功能,并 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6、应具有遥控操作器。 | 台 | 14 | 2500 |
| | 7、消毒效果测试: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 率≥99.90%,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0.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8、安全性要求: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 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 | | |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 承担其响应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风险。
★以上参数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所 投产品对应参数的检测报告(或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产 品说明书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盖章证明资料),并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精确 标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具体条款项,可直接进行检索定位、比照验证。检测报告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因 机构改革的原因,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 的检验报告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同等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