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商丘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商丘市 采购单位 永城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55;永公采【2024】59号
2、项目名称: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最高限价: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3年永城市陈集、芒山、条河、酂阳镇、蒋口、十八里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2
2
2023年永城市高庄、苗桥、侯岭街道、双桥、日月湖街道、裴桥、酂城、马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按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乘以55%计取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招标范围:2023年永城市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质量要求:出具相关成果,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2023年永城市陈集、芒山、条河3个乡镇4.3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年永城市酂阳镇4.2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年永城市蒋口、十八里2个乡镇3.19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11.75万亩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第二标段:2023年永城市高庄、苗桥、侯岭街道3个乡镇3.3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年永城市双桥、日月湖街道、裴桥3个乡镇4.3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年永城市酂城、马牧2个乡镇3.5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11.25万亩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承接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并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信誉查询: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带有查询时间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 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供应商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供应商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响应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供应商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财政局
 
地址: 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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