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翟镇镇田中村道路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翟镇镇田中村道路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翟镇镇田中村道路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翟镇镇田中村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45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翟镇镇田中村道路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45,339.19元 | |||||||||||||||
最高限价:***.1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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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完成田中村道路铺油,道路总长为1236.7m,路宽4.6m-9.6m,总面积为8060.6m2。做法为:现状砼路面(凿毛)+PC-3阳离子乳化沥青粘层+6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座806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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