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已由郑港经发投资【2024】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办事处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2.2 招标编号:HKG-JS-202410229;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
2.4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主要改造内容为: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电井内工程;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9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项目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 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 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联 系 人: ***
电 话:***
联系地址:航空港区航虹路与舜英路交叉口西18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1号1棟D座一层101室
联 系 人:***
电话:***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10月16日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已由郑港经发投资【2024】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办事处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2.2 招标编号:HKG-JS-202410229;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小区;
2.4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主要改造内容为: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电井内工程;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9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项目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 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 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联 系 人: ***
电 话:***
联系地址:航空港区航虹路与舜英路交叉口西18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光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1号1棟D座一层101室
联 系 人:***
电话:***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10月16日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