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安阳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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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采购单位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公 示 (招标编号:CDDL-2024-0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9.98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78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349 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李卫忠 CS114100186 B09160900124; 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怡强CS104100075 B05060900041; 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蔡可宁CS134100274 A20230901020028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问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其他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公示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 局)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 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二、工程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涝通道胡官屯南沟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开标信息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9点00分 2、开标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四、评标信息 1、本项目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2、评标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00 元 三证合一代码:91410500417345485G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卫忠 证书编号:CS114100186 B09160900124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7780.00元 三证合一代码:91410700417087631A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孙怡强 证书编号:CS104100075 B05060900041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3490.00元 三证合一代码:914102007880725277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蔡可宁 证书编号:CS134100274 A202309010200283 ?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为三 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066014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泌严 土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o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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