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招标结果】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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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TD-2024-17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中标人: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1.78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JTD-2024-170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参数要求)。
3.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评审日期:2024年9月23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0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 成交金额单位
1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参数要求)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滨河路200号3号楼1单元28层2801号***.00 元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段霞、杨国琴、熊治剑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
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
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
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
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县城关朝阳路219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县城关朝阳路21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心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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