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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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信阳市 采购单位 新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TD-2024-17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中标人: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1.78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JTD-2024-170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参数要求)。 3.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评审日期:2024年9月23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0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 成交金额单位 1新县人民检察院智能档案室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参数要求)河南安港数据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滨河路200号3号楼1单元28层2801号***.00 元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段霞、杨国琴、熊治剑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 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 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 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 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县城关朝阳路219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县城关朝阳路21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心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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