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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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许昌市 | 采购单位 |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WH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 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有10辆自有 载重15吨以上货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行车证及对应车辆保险单的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 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 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 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 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 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 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 1 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 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 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 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 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
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 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 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 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 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 及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 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 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许昌市东城区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13楼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许昌市东城区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13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4年自营烟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9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 日除外)至许昌市劳动路曹魏古城指挥部院内四楼持所要求的资料领取招标文 件。
7、网络报名方式: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告附件承诺书、符合投标人资 格要求3.1-
3.4项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报名日期)扫描至 一个PDF文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7639056136@163.com)。投标单 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符合招标资格条件,招标代理机构 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8、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③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 证或开户证明;④公告附件承诺书。潜在投标人请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原件 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9、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0、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仔 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承诺书”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出承诺。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昌国际烟草 有限公司内网》发布。
12、其他: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
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 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昌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五一路北段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4-31562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12号楼11层1110号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371-60920828
电子邮件: 1763905613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 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 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 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 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 公司及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 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 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 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 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 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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