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第二次)公告
【招标结果】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第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NYZX2024-018
2、项目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
3、项目背景:UPS设备是机场自备应急电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UPS设备的应急供电性能,确保UPS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有效防止因UPS设备故障引起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机场重要负荷的应急保障能力,拟开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
3.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UPS电源设备的维保服务、日常维修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如下:
(1)UPS电源设备的季度、年度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应急抢修及重大保障。主要设备包括UPS电源60台。(设备清单详见表1)
(2)UPS电源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是为采购人提供UPS电源(含蓄电池)日常重点运营管理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出现问题及时排障等,并提供UPS电源(含蓄电池)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3.2项目范围简述
UPS设备数量及型号如下表。
表1 UPS设备组明细表
(上述清单仅指本次采购的主要检测范围,是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并非所有内容。供应商须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现场实际情况列写所有检测内容清单。)
3.3 项目服务期:(1)本次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实行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满足考核标准及顺延条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下一服务期,否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因采购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并相应顺延工期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
3.4 履行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谈判现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2供应商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UPS设备维护保养相关的业绩一份(合同范围内单台设备容量应大于等于100KVA,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5委托代理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原件谈判时提供。(现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授权证明和社保证明供采购人查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6纳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或与黑名单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4.7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需根据上述要求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提交错误、提交不完整、提交虚假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1.第(4.1)项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第(4.2)项 业绩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4.4)项 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4.第(4.5)项 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5.第(4.7)项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注:1、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项目报名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注册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
5.2报名后,按照本公告“购买谈判文件账户信息”缴纳谈判文件费(如为个人账户转账应注明费用名称及公司全名,未注明则统一视为未缴纳),同时将转账凭证发至“招标采购系统平台”及采购人邮箱,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平台”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情况
6.1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有需要咨询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70813 (非节假日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6:00)
7、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429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
7.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谈判地点和时间
8.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429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
8.2谈判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网址 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
10、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58519885
1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非节假日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6:00)
邮 箱:nyzxxm@zzairport.com.cn
13、采购人账户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号:262405184921
1、项目编号:NYZX2024-018
2、项目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
3、项目背景:UPS设备是机场自备应急电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UPS设备的应急供电性能,确保UPS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有效防止因UPS设备故障引起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机场重要负荷的应急保障能力,拟开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UPS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项目。
3.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UPS电源设备的维保服务、日常维修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如下:
(1)UPS电源设备的季度、年度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应急抢修及重大保障。主要设备包括UPS电源60台。(设备清单详见表1)
(2)UPS电源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是为采购人提供UPS电源(含蓄电池)日常重点运营管理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出现问题及时排障等,并提供UPS电源(含蓄电池)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3.2项目范围简述
UPS设备数量及型号如下表。
表1 UPS设备组明细表
机房位置 | 机房编号 | UPS型号 | 容量 | 数量(台) | 备注 |
GTC 交通换乘中心 | 大巴区UPSC101 | UL33-0400L | 40kVA/32kW | 2 | 并机 |
一层UPS101 | UL33-0400L | 40kVA/32kW | 2 | 并机 | |
一层UPS102 | UL33-0600L | 60kVA/48kW | 2 | 并机 | |
一层UPS103 | UL33-0400L | 40kVA/32kW | 2 | 并机 | |
M层UPSC102 | UL33-01000L | 100kVA/80kW | 2 | 并机 | |
T2航站楼 | UPSA102 | UL33-1000L | 100KVA/80KW | 2 | 并机 |
UL33-0600L | 60KVA/48KW | 1 | 单机 | ||
UPSB301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2 | 并机 | |
UPSC102 | UL33-0600L | 60KVA/48KW | 1 | 单机 | |
UL33-1000L | 100KVA/80KW | 2 | 并机 | ||
TOCUPS | UL33-1000L | 100kVA/80kW | 2 | 并机 | |
UPSB401 | HIPULSE U/200/S/12P | 200KVA | 2 | 并机 | |
UPSB402 | HIPULSE U/160/S/12P | 160KVA | 2 | 并机 | |
B406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1 | 单机 | |
B407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1 | 单机 | |
B408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1 | 单机 | |
B409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1 | 单机 | |
B410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1 | 单机 | |
UPSB103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108KW | 2 | 并机 | |
UPSB104 | UL33-1000L | 100kVA/80kW | 2 | 并机 | |
UPSA402 | UL33-0600L | 60KVA | 1 | 单机 | |
UPSA101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 | 2 | 并机 | |
UPSA103 | HIPULSE U/200/S/12P | 200KVA | 2 | 单机 | |
UPSA104 | UL33-0600L | 60KVA | 2 | 并机 | |
UPSA105 | UL33-0600L | 60KVA | 2 | 并机 | |
UPSA106 | UL33-1000L | 100KVA | 2 | 并机 | |
UPSB101 | UL33-1000L | 100KVA | 2 | 并机 | |
UPSB102 | UL33-0300L | 30KVA | 2 | 并机 | |
UPSC103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 | 2 | 并机 | |
UPSC101 | HIPULSE U/120/S/12P | 120KVA | 2 | 并机 | |
UPSC105 | UL33-0600L | 60KVA | 2 | 单机 | |
UPSC104 | UL33-0800L | 80KVA | 2 | 并机 | |
UPSC106 | UL33-1000L | 100KVA | 2 | 并机 | |
ROCUPS | UL33-0600L | 60KVA | 2 | 并机 |
(上述清单仅指本次采购的主要检测范围,是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并非所有内容。供应商须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现场实际情况列写所有检测内容清单。)
3.3 项目服务期:(1)本次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实行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满足考核标准及顺延条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下一服务期,否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因采购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并相应顺延工期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
3.4 履行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谈判现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2供应商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UPS设备维护保养相关的业绩一份(合同范围内单台设备容量应大于等于100KVA,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5委托代理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原件谈判时提供。(现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授权证明和社保证明供采购人查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6纳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或与黑名单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4.7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需根据上述要求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提交错误、提交不完整、提交虚假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1.第(4.1)项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第(4.2)项 业绩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4.4)项 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4.第(4.5)项 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5.第(4.7)项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注:1、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项目报名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注册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
5.2报名后,按照本公告“购买谈判文件账户信息”缴纳谈判文件费(如为个人账户转账应注明费用名称及公司全名,未注明则统一视为未缴纳),同时将转账凭证发至“招标采购系统平台”及采购人邮箱,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平台”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情况
6.1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有需要咨询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70813 (非节假日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6:00)
7、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429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
7.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谈判地点和时间
8.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429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
8.2谈判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网址 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
10、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58519885
1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非节假日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6:00)
邮 箱:nyzxxm@zzairport.com.cn
13、采购人账户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号:262405184921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