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4810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4810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107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43,146.00元 | |||||||||||||||
最高限价:164314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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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1)瓦屋镇土桥村九间房组杨树沟护田堰建设项目:新建护堰长124米,均高1.5米,修补地面面积20m2,厚20cm,强度C25。 (2)瓦屋镇石门村养牛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草料平1座1200平方米,储青池1座722.4平方米,展厅1座222.37平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 5.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18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查询页需带有查询时间),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5、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6、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鲁山县瓦屋镇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12号楼11层1110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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